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2月29日發(fā)布《關于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將航空慣性導航儀、陀螺儀、離子射線檢測儀、核反應堆、工業(yè)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將摩托車、縫紉機、電導體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
三、具體執(zhí)行時間,以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具體產品清單見附件。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