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水交割制度是在特定時期,由交易所人為制定的政策性產物配對時對接貨的會員單位規(guī)定升水和平水銅倉單的分配比例。
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制度的規(guī)定,注冊銅分為標準品和替代品兩種不同的交割等級。前者為標準陰極銅,后者包括高純陰極銅和LME注冊陰極銅。其中達到高純陰極銅標準并經交易所認定的注冊銅實行升水交割,升水幅度為110元,俗稱“升水銅”;其他國產品牌和進口LME注冊銅則按標準級交割,不享受升水,習慣稱作“平水銅”。目前,在所有注冊品牌中,僅有下列五個品牌享有升水:江西銅業(yè)的“貴冶”牌、銅陵有色的“銅冠”牌、云南銅業(yè)的“鐵峰”牌、金隆銅業(yè)的“金豚”牌,以及張家港聯(lián)合銅業(yè)的“銅鼎”牌,其中前四個品牌已在LME注冊。升水銅盡管牌號不多,但都屬于國內大型銅廠所有,且占國內總產量的一半以上。
注冊銅實行升水交割制度沿襲于以前的上海金屬交易所。當初制定該制度主要基于以下考慮:一是區(qū)分和平衡國產銅不同品牌之間的品質差異。國內銅廠因所采用的工藝設備和技術不同,所產銅的品級和質量也存在差異。一些國營大廠的產品能達到較高品級,即符合國標GB/T467-1997高級陰極銅規(guī)定,純度可達99.9935%;而一些中小廠家的產品僅能達到國標GB/T467-1997標準陰極銅規(guī)定,銅加銀含量不小于99.95%。二是出于保護和扶植國內主要銅廠的需要。銅屬于戰(zhàn)略物質,當時國內銅產量十分有限,嚴重依賴進口。而國內銅企業(yè)普遍規(guī)模不大,缺乏競爭優(yōu)勢,實行交割升水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護國內銅廠發(fā)展的作用;三是在上海金交所成立之初,為了吸引國內大型銅廠積極參與銅期貨交易和保值交割,交易所在制定交割制度時,不可避免地對這些廠家的銅交割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
但這種交割制度一直沿革下來,所暴露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并日益引起市場參與各方對其合理性提出質疑。
首先,升水交割制度是在特定時期,由交易所人為制定的政策性產物。因時過境遷和缺乏市場定價機制,而逐步與國內和國際市場脫節(jié),喪失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引起市場利益各方的異議。
第一,消費者認為升水銅盡管質量較好,但使用成本過高。許多用戶只需使用一般品級的平水銅,若在交割時被迫接下升水銅,就得額外承擔110元升水成本。即便那些因產品質量和生產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高品級銅的用戶,也盡量選擇具備同樣品質的進口銅代替,以省掉升水費用。因此,升水交割制度未考慮消費方面不同用戶群對不同等級銅的需求差異。
第二,進口商認為,進口銅的品質并不遜色于升水銅,有些如智利CCC牌號甚至優(yōu)于一些升水銅,卻不能享有任何升水,顯然有失公平。
第三,一些平水銅廠家也不服氣,自己的銅比那些升水銅也差不到哪兒去,憑什么就要少賣110元?他們認為升水交割制度不太合理。例如金川和大冶的銅在改進質量后,也基本能達到升水銅的品級標準,在現(xiàn)貨市場上很緊俏,但交割就不合算。事實上,現(xiàn)貨市場平水與升水銅之間的差價很少真能達到110元,一般也就在幾十元之間。
其次,由于升水交割制度固有的缺陷,導致升水銅大量沉積在交易所倉庫。造成此種現(xiàn)象的原因具體表現(xiàn)在:
第一,由于升水銅在現(xiàn)貨市場流通相對不暢,其廠家更樂于選擇注冊成倉單進行實物交割,這不僅解決了銷售問題,還可取得高于在現(xiàn)貨市場銷售的額外升水收益。因此,個別廠家甚至將自己的升水銅拿去交割,然后再到現(xiàn)貨市場收購其他平水銅履行現(xiàn)貨交貨義務;而進口銅和一些質量較好的平水銅因在現(xiàn)貨市場暢銷,不僅能賣出好價,還可省掉不必要的交割費用,大都不愿選擇交割。此長彼消的結果是,進行實物交割的升水和平水銅比例日益失調。
第二, 以前因滬銅合約間基差較大,吸引不少交易商接下現(xiàn)貨拋到遠期,進行跨期套利交易。由于套利商并不在意所接倉單是否升水,有的甚至特意到現(xiàn)貨市場以相對較低價格收購升水銅倉單,或進行倉單串換,專門用于套利交割,以牟取額外差價。但下半年隨著基差的大幅收縮,套利機會消失,結果前期大量交割的升水銅不斷沉積在交易所倉庫,并成為導致庫存膨脹和高企的因素之一。
第三,在缺乏套利商接貨的情況下,交割接貨的就變成了實際用戶。由于許多用戶只要平水銅,結果使交易所庫存銅的結構日趨畸形,即平水銅越來越少,而升水銅比例越來越大,且這種失衡現(xiàn)象隨著庫存的下降而更顯突出。有人形象地指出,目前的升水交割制度使交易所及其指定倉庫變成了一些升水銅的“蓄水池”,而升水銅倉單則幾乎變成套利交易和抵押融資的專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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