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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死才賠30萬 執(zhí)行交警之命可如此踐踏?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1-11-18

               接下來我們關注其它媒體的相關報道和網民評論

       網友評論

      郭莎:如此病態(tài)現(xiàn)象,究竟源何于此?恐怕,又是中國人的權貴意識,特權主義,在作祟!思想意識決定行為形態(tài),因此,遏制貪污腐敗,應從如何摒除某些思想意識著手!

      濰坊會計人:憑借著父母的身份而目無王法,他們感覺天塌下來沒事,有人替他們頂著,從而導致他們做出一些違背道德人性的事情,希望以后再有這種事件,絕對要嚴懲!

      我是小男孩:我們的社會確實存在特權的問題,試想一個普通的老百姓是不會這樣做的,一個守法的公民也不會這樣做,我們只有加強法制建設,從嚴執(zhí)法,才能逐漸杜絕這種現(xiàn)象。

      殘陽:我不明白這事為何要調解。中國法律究竟是怎么了?是不是真只成了惡人逞兇的屏障?打人傷人刑事民事上必須堅決懲罰!無須調解!不賠錢刑事加判十年!有錢人的天下,這還是交警執(zhí)法過程中遇到的事,普通百姓遇到這種事只有嗚呼哀哉的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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