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出生的王光才來上海打工時,與張鳳琴長期未婚同居并育有一子。隨著時間的流逝,“夫妻”間的感情日趨淡漠,張鳳琴決意分手。今年5月,張鳳琴與王光才發(fā)生爭執(zhí)后,毅然自行離家出走。經(jīng)過多方打聽,王光才獲知張鳳琴回到了父母在閔行區(qū)經(jīng)營的點心店內幫工度日。為求證她是否會回心轉意,王光才于6月5日趕至點心店找到張鳳琴苦心勸說。“看在孩子的面上,我們還是一起過吧。”雖然王光才態(tài)度誠懇,挽留張鳳琴也似真心,但仍遭到對方斷然拒絕。于是,王光才決意報復,甚至不惜魚死網(wǎng)破。他在不遠處的一攤位上購得一把長約30厘米的尖刀,返回點心店內繼續(xù)與張鳳琴周旋。當晚10時許,王光才在確信無法讓張鳳琴回心轉意的情況下,突然持尖刀猛刺她的胸部、腹部、肩背部等處,欲將其殺害。聞聽女兒呼喊救命,在隔壁的張鳳琴母親及時趕來,奮力阻止王光才行兇,卻也被刺中腹部、胸部等多處。
6月8日,王光才被公安機關抓獲。經(jīng)鑒定,張鳳琴遭外力作用致重傷,張母也遭受多處傷害,構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