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
劫念起于購買“蘋果”手機
據(jù)警方調查,案件主犯陳某成僅17歲,是南安金淘鎮(zhèn)人,初中畢業(yè)后就沒再上學,與他從小玩到大的黃某琳、林某典、吳某男等人,情況也都差不多。
離開學校后,陳某成幾人整天游手好閑,上網(wǎng)玩游戲,一起出入娛樂場所玩樂。陳某成一直希望能買部“蘋果”手機,黃某琳因吃住長期依靠女友鐘某,也一直想給女友買“蘋果”手機,因此,他們謀劃著要“干一票”。
去年12月初,陳某成等人在和傅某元閑聊中透露,最近很缺錢用,想搶劫作案卻沒有目標。傅某元便告訴陳某成,自己工作服務的悅凱酒店一樓人事部里,有個保險柜專門存放酒店每天的營業(yè)額,且每天凌晨3點過后只有一名保安值班。
年齡最小的陳某成當即拍板,決定要干這一票,并初步定下由傅某元在酒店內(nèi)部探聽消息,陳某成等五人實施搶劫保險柜的計劃。
與贓款合影大肆揮霍
據(jù)陳某成等人供述,他們得手后立即開車回到南安金淘鎮(zhèn),將保險柜帶至山上撬開。
分贓時,興奮不已的陳某成還用手機拍下了自己和贓款的合影。
得到這筆不義之財后,他們極盡揮霍,先是各自購置了“蘋果”等高端手機、金銀首飾,還出入各種娛樂場所。據(jù)警方介紹,他們曾在廈門某迪吧內(nèi),一晚上花了近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