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戰(zhàn)始于2010年
蘋果公司在近兩年內(nèi),除了依靠著iPad與iPhone兩大利器橫掃了整個電子市場,同時也不斷地在與全世界的同行們打著各式版權官司,谷歌、三星、摩托羅拉、HTC和諾基亞等手機巨頭均牽涉其中。細數(shù)之前的“戰(zhàn)例”,蘋果基本拿下了所有主動出擊的專利權官司,但卻在與唯冠科技的商標權爭奪戰(zhàn)中敗下陣來。
早在2010年6月,蘋果在深圳起訴唯冠科技,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的專用權人。但是,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 (深圳)公司2001年就在中國內(nèi)地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此事距今已有11年,當時蘋果還沒有提出“iPad”的概念與品牌名稱,因此法庭認為唯冠科技(深圳)并沒有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