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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新規(guī)禁止未成年人參與救火 是為保障他們人身安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2-02-14   作者:秋天

        1988年3月13日,為了撲滅突發(fā)山火,挽救山村,賴寧主動加入了撲火隊伍,在烈火中奮戰(zhàn)四五個小時后遇難,成為當時全國學習表彰的人物。少年賴寧成了70后、80后們年少時的“英雄記憶”,但“孩子是否應該去救火”也成了人們爭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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