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大盜幾乎像孩子一樣無知”
“面對審判,石柏魁現(xiàn)在的心理壓力非常大,他認(rèn)為自己的罪行是非常嚴(yán)重的,想不到自己究竟會面臨什么刑罰。”記者昨天采訪了石柏魁的辯護律師黃長勇,黃律師介紹說,開庭前在看守所的一次會見中,石柏魁神情憂慮地問他,自己會不會被判死刑。
在《刑法》修改前,盜竊罪曾經(jīng)有死刑,在建國后故宮5次被盜案中,3人被判無期,2人被判死刑。
黃律師明確告知不會判死刑,因為就在其作案一星期之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針對盜竊罪已經(jīng)取消了死刑。但石柏魁仍將信將疑地對黃律師說:你可別故意安慰我。直到黃律師反復(fù)說明后,石柏魁才露出了一點寬慰的神情。
說起對石柏魁的印象,黃律師認(rèn)為這個所謂的“故宮大盜”幾乎像孩子一樣懵懂無知。故宮是文物重地,而石柏魁在作案前對此毫無概念,對他來說這里僅僅意味著“有值錢的東西”。石柏魁在被抓后說,他直到關(guān)進(jìn)看守所,聽到別人的議論,才知道自己闖了這么大的禍。后來他又聽別人說偷故宮能判死刑,便越發(fā)恐懼。
“他既沒有事先踩點,也沒攜帶作案工具,更沒有考慮盜竊手段、方法,甚至連得手后如何逃出故宮都沒想過,就決定下手了。”偷盜故宮,這個在常人看來“天大的事兒”,在石柏魁身上就這樣隨隨便便發(fā)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