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2019年就到了年底,年終獎要發(fā)了,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工作也已正式開始。這些與錢袋子有關的問題你要注意了。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個人所得稅”App提醒,今年12月份各位納稅人要及時關注此前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應及時修改。如相關情況發(fā)生變化而未進行修改,或影響納稅信用。
為簡化操作流程、切實減輕辦稅負擔,稅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關信息即可。如無變化,為減輕廣大納稅人負擔,稅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
國家稅務總局數(shù)據顯示,前三季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新增減稅4426億元,人均累計個稅減稅1764元,惠及2.5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App在其首頁發(fā)布“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繼續(xù)享受‘七提醒’”,對今年繼續(xù)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的七個常見問題釋疑。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六項。
在子女教育方面,納稅人子女從年滿3歲開始一直到整個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標準扣除。納稅人需確認子女受教育信息,含受教育階段、受教育時間段、子女及配偶身份證件號碼等。
在繼續(xù)教育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的,在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的標準扣除。其中,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階段、入學時間、畢業(yè)時間;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信息包括教育類型、證書取得時間、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fā)證機關。
在大病醫(yī)療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醫(yī)保目錄范圍內自付的醫(y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在每年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需確認患者信息和醫(yī)療信息。其中,醫(yī)療信息包括個人負擔金額、醫(yī)藥費用金額等。
在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別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標準扣除。
在贍養(yǎng)老人方面,獨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分攤扣除,但每個人的分攤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值得注意的是,非獨生子女還要確認共同贍養(yǎng)人信息。
除了關心專項附加扣除方面的信息外,不少人還關心,今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交多少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底發(fā)布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shù)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后提高適用稅率。
也就是說,今年的年終獎的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在此情況下,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采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
因此,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以便于享受減稅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