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網友在荊楚網東湖社區(qū)爆料稱,孝感市組織部副部長黃火廷妨礙公務,用茶杯砸傷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志威,并說讓其分分鐘下課。
4日,記者趕赴云夢縣公安局,局政治處黃主任介紹,1月12日晚,該縣村民陳小兵(黃火廷舅老表)騎摩托車帶妻子回家途中發(fā)生事故,其妻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晚,黃火廷到達縣醫(yī)院看望表弟。
云夢縣交警大隊接警后到縣中醫(yī)院,準備對陳小兵抽血檢查是否酒駕。陳小兵家屬認為病人在嘔吐、病情不穩(wěn)定,請求延遲抽血。雙方意見不一致,發(fā)生沖突。事后,經鑒定,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志威被打成輕傷。
4日晚,記者電話聯系陳志威。他告訴記者,沖突中自己被人從后抱住,于是扭過頭想看清對方長相,再轉過頭來時一個茶杯迎面砸過來,看不清是誰動的手。經檢查,陳志威面部6處骨折,年前還到武漢做過手術,目前眼部功能仍有障礙。
5日,黃火廷在辦公室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向記者回憶了事發(fā)當晚經過,稱自己沒說扒掉對方警服的話,也沒動手打人,事發(fā)當晚并未攜帶茶杯,更沒有用茶杯砸人。
6日中午,孝感市紀委、云夢縣公安局向本網記者發(fā)來調查情況,全文如下:
關于網貼《孝感組織部長打云夢縣交警隊長 考驗孝感市委“壯士斷腕”》的調查情況
3月3日,東湖社區(qū)網友爆料:孝感市組織部副部長黃火廷用茶杯砸傷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志威,并說讓其分分鐘下課。對此,孝感市紀委、云夢縣公安局前期已開展調查,提取了相關視頻資料、書證材料和有關人員的證言,委托司法機關做了相關鑒定工作。經過調查,爆料內容與事實不符?,F將調查情況說明如下:
一、事情經過
2014年1月12日晚上6點58分,云夢縣曾店鎮(zhèn)朱橋村村民陳小兵(黃火廷舅老表)騎摩托車帶妻子回家途中,撞在曾店鎮(zhèn)新街路邊土堆上,造成妻子重傷搶救無效死亡和本人受傷。
接警后,云夢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勘查。隨后,陳志威安排交警梁朝等3人到醫(yī)院對陳小兵抽血檢查是否酒駕。晚上8點28分,梁朝等3名交警到達醫(yī)院后,要求當班護士給陳小兵抽血,陳小兵的親屬以病人還在嘔吐、病情不穩(wěn)定等理由請求延遲抽血?,F場交警反復向病人家屬勸導無果,電話報告陳志威。
黃火廷得知陳小兵夫妻出事后,于晚上8點40分左右,到達醫(yī)院看望傷者。晚上8點49分,陳志威到達病房后準備強制抽血,陳小兵父親陳繼鋒打了陳志威一拳,于是出現了雙方扯拉的局面。陳志威電話告知縣公安局防暴隊來人增援。
晚上8點59分,防暴隊到達現場。陳志威要求將黃火廷等人帶離,于是陳小兵的親屬與警察發(fā)生沖突。陳志威的鼻梁等處被打傷(鑒定為輕傷)。整個沖突過程持續(xù)了一分多鐘后被控制。事后,陳小兵被鑒定為酒駕。
二、調查結果
1、關于反映黃火廷用茶杯砸傷陳志威暴力阻礙執(zhí)法的問題。根據查看現場錄音錄像資料和對現場有關人員進行調查,黃火廷進入病房沒有攜帶茶杯,也沒有人證明黃火廷用茶杯砸陳志威。經DNA鑒定,排除了現場擊打陳志威的茶杯系黃火廷持有。因此,黃火廷用茶杯砸傷成志威暴力阻礙執(zhí)法事實不成立。
經調查,當天在病房內毆打陳志威的是陳小兵親屬陳繼峰、陳海濤。目前,違法嫌疑人陳海兵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犯罪嫌疑人陳海濤、陳繼峰已依法提請云夢縣檢察院批準逮捕。涉嫌酒駕的陳小兵由交警大隊依法另案處理。
2、關于反映黃火廷說讓陳志威分分鐘下課等不當話語的問題。從現場錄音錄像資料看,黃火廷在整個事情過程中說話比較正常,沒有過激和不當的言語。
鑒于黃火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在事發(fā)現場對親戚教育、勸導不力,已對黃火廷同志進行了批評教育。(記者 戴園、孫方生、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