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福建武平3月11日電 (陳立烽 林權(quán)斌 曾文強)福建省武平縣人民法院11日披露,該院適用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并當庭宣判,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鐘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法院查明,2019年10月17日上午,被告人鐘某駕駛摩托車在江西省會昌縣某集市上,向他人收購了白鷴4只、鳳頭蜂鷹1只、領(lǐng)角鸮1只、班頭鵂鹠1只等野生動物活體;經(jīng)事前聯(lián)系后,運至武平出售給馬某。同年12月4日,被告人鐘某在武平縣公安局東留派出所辦事時被抓獲。
經(jīng)鑒定,被告人鐘某出售給馬某的白鷴、鳳頭蜂鷹、領(lǐng)角鸮、班頭鵂鹠活體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鐘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白鷴4只、鳳頭蜂鷹1只、領(lǐng)角鸮1只、班頭鵂鹠1只,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鑒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為避免人群聚集,武平法院采用遠程視頻的方式“連線”看守所,審判人員、公訴人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內(nèi)參加庭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