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當庭釋放
和楊一民、張建強等一起在明天接受審判的還有其他一些涉案俱樂部工作人員和球員。而相對于足協(xié)前官員們,不少涉案的人員案情并不復(fù)雜,金額也很小,所以他們很可能會被當庭釋放。
昨晚,幾名被告人律師告訴記者:“鐵嶺中院已經(jīng)通知我們,可以為被告帶來衣物,并且安排擔保人攜身份證件一同來審判地。我們的被告人案情并不嚴重,此前已經(jīng)被羈押幾個月到2年多不等的時間,羈押時間也劃在刑期之內(nèi),刑期已經(jīng)執(zhí)行得差不多了,很可能被當庭釋放或者保釋。”本報記者李立
足壇大審判·公告
2012年2月18日
8:30-12:00
鐵嶺中院第二十一法庭公開宣判:
1、被告單位成都謝菲聯(lián)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允琪等18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職務(wù)侵占、非法拘禁、妨害公務(wù)一案。
2、被告人楊一民受賄一案。
3、被告人張建強受賄一案。
4、被告人李志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
2012年2月18日
13:30-16:30
鐵嶺中院第二十一法庭公開宣判:
1、被告人范廣鳴、冷波等13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
2、被告人王鑫、劉心斌、劉彤開設(shè)賭場、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
3、被告人王珀、丁哲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