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為什么你的公司在美國的注冊地是不實的呢?你準備怎么應對匯豐的起訴?
林春平:我在特拉華州的多佛買了一幢三層的別墅,正在裝修,因為當時注冊還沒有地址,所以借用了中介公司的地址,他(指中介律師)不能起訴我的。
匯豐銀行也不能起訴我,因為我的公司名稱是經(jīng)過州政府批準的。如果匯豐銀行要起訴,也應該起訴州政府。
記者:特拉華州政府認為你從事的同業(yè)轉(zhuǎn)存業(yè)務是非法的。
林春平:我的1.8億美元存款都是自己圈子里朋友讓我打理的,不是面向公眾的,是內(nèi)部的。
記者:你把小儲戶的錢聚少成多,存到大銀行里,這么容易的賺錢方式,為什么別人沒有想到,只有你想到了呢?美國的金融業(yè)這么發(fā)達,競爭這么激烈,為什么這么多銀行都倒閉了,但你找到了這個生財之道?
林春平:這個問題不是只有你問我,到今天最起碼十幾個人問我。美國的媒體說我是“神童”。這個盈利模式(把小儲戶的錢積少成多存在大銀行賺取利差這種盈利模式)是我發(fā)明的,以后肯定會有很多小銀行模仿我的。
記者:很多還沒有的事,你就打了廣告,到處宣傳,你覺得這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
林春平:就是夸大了事實。用我們溫州人的話說,就是貨擔還沒挑,就開始叫賣了?;蛘呤呛⒆舆€在娘胎里,就說已經(jīng)生出來了。但我這不是騙。
記者:你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好處嗎?
林春平:我覺得把在美國有企業(yè)這件事說得大一點,一個是可以提高我自己的社會地位;第二是在國外,可以跟美國的主流社會、金融精英接觸,能夠參加一些國際性的論壇,有利于自我發(fā)展;第三,今后如果溫州發(fā)展民營銀行,我有機會能夠介入,可以插一腳。
記者:你現(xiàn)在搞砸了,偷雞不成蝕把米,你自己怎么看?
林春平:我要總結(jié)經(jīng)驗教訓,我要反思,我把沒有的事說成有,這是有欠缺的。但在美國買銀行的事,我還是要把它干成,我要不惜一切代價,把這個事情做成,讓社會信任我。(記者葛相文、章苒、張和平、陽建、林煜、王宗凱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