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回到當初自己“一手收錢、一手交兒”的旅館,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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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上月獨家報道“打工仔為母復仇賣親兒”一案水落石出,8日,記者從廣州番禺區(qū)公安分局獲悉,被親父鄧澤強(以下簡稱“阿強”)賣掉的兩歲半兒童鄧有祥(以下簡稱“祥祥”)已在湖南岳陽找到,而涉嫌賣掉親兒的打工仔鄧澤強已被刑拘。
番禺警方立案偵查順藤摸瓜
上月21日,本報A3版刊出《打工仔為母復仇賣親兒?》的獨家報道,披露了番禺打工仔阿強的自述。他稱,去年10月,他聽聞母親在貴州老家被堂舅強奸,決定回家“復仇”。10月16日,他為自己兩歲半的兒子找到了“歸宿”通過“中介”王英,以2.5萬元的價格把孩子賣給了湖南一家人?;氐嚼霞液?,阿強放棄了尋仇計劃。去年年底,他到番禺區(qū)橋南派出所自首,希望警方介入幫他找兒子,“即使我為此坐牢也愿意!”阿強說。
春節(jié)過后,番禺警方立案偵查,并組織警力展開調查。據(jù)辦案刑警黎敏杰8日介紹,民警首先利用刑偵手段確認阿強所說的中介王英的身份信息:女,1971年出生,廣西人。經(jīng)深入偵查,民警發(fā)現(xiàn),王英曾于去年10月15日(即阿強賣兒子的前一天)下午在番禺區(qū)東城市場附近一間旅館登記住宿,與此同時,王英隔壁房間的3名男子均為湖南人,登記入住時間為15日上午。其中一名男子是在11日上午從湖南來到廣州,17日上午從廣州回到湖南,男子往返的時間軌跡與阿強提供的交易時間十分吻合!
根據(jù)這一線索,民警讓阿強對上述3人進行辨認,阿強確認了這3名男子就是10月16日與他交易的“買家”:余×保、余×東和余×成,其中余×東是當日交錢給他的“買主”。3人均為湖南省平江縣三市鎮(zhèn)寶豐村的村民。
3月1日,四名辦案民警隨即動身前往湖南平江縣解救男童。
民警赴平江解救“柔性執(zhí)法”
黎敏杰說,經(jīng)過偵查得知,“買主”余×東是受自己的弟弟余×北委托買孩子,后者結婚多年沒有生育,所以一直想收養(yǎng)一個孩子。
黎敏杰等人在當?shù)嘏沙鏊呐浜舷?,在?times;北家附近蹲守了一天,確認余家兄弟并不是人販子,而且在余×北家發(fā)現(xiàn)了曬在外面的小孩衣服。3日,警方?jīng)Q定直接到余×北家亮明身份,把“祥祥”接走,當時聞訊趕來的村民有上百人圍住他們,不讓警察帶“祥祥”走。而兩歲半的“祥祥”已經(jīng)在該處生活了四個多月,并學會了平江話,跟養(yǎng)父母余×北夫婦相處很有感情。余×北夫婦一直跟警方強調說,自己家只想收養(yǎng)一個兒子,并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犯罪。“祥祥”來他們家后,所有人都疼愛他,連同村人也非常喜歡他,大覺都覺得“祥祥”可愛。